當前位置:首頁 > 信息傳達 > 政聲傳遞
政聲傳遞
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廣東省第九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(qū)整治工作驗收結果和掛牌督辦第十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(qū)的通知
粵辦函〔2018〕118號
瀏覽次數:999
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廣東省
第九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(qū)整治工作
驗收結果和掛牌督辦第十批
火災隱患重點地區(qū)的通知
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,各縣(市、區(qū))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門、各直屬機構:
全省第九批22個火災隱患重點地區(qū)(以下簡稱重點地區(qū))自2017年掛牌督辦以來,各地高度重視,強化組織領導,堅持全面排查整治,積極推行消防安全“網格化”管理,不斷加強消防基層基礎建設,累計投入整治資金8.69億元,排查整治單位場所超過8萬家,增建消火栓1875個,組建專職消防隊21支、微型消防站339個,培訓社會群眾超過30萬人,取得較好成效。2017年12月,省消防安全委員會在各地自查驗收的基礎上,委托第三方機構對22個重點地區(qū)的整治工作進行評估驗收。2018年1月,省消防安全委員會組織部分成員單位對重點地區(qū)評估驗收情況進行復核。經綜合評定,除廣州市白云區(qū)石門街道和湛江市吳川市海濱街道驗收不合格,繼續(xù)掛牌督辦外,其他20個重點地區(qū)按期完成整治任務,驗收合格,予以摘牌。摘牌的地區(qū)要認真總結整治工作經驗,督促整改驗收發(fā)現的問題,持續(xù)深化和鞏固整治成效,切實防止隱患反彈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》(國辦發(fā)﹝2017﹞87號)等有關規(guī)定要求,綜合各市火災形勢、消防工作情況和排查上報名單,經實地調研評估,省人民政府決定對全省第十批10個重點地區(qū)進行掛牌督辦(含繼續(xù)掛牌督辦的廣州市白云區(qū)石門街道和湛江市吳川市海濱街道)。被掛牌督辦的地區(qū)要高度重視,認真學習借鑒其他地區(qū)整治工作的成功經驗,全面分析評估區(qū)域內消防安全形勢,著力解決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、火災隱患排查整治、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、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、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方面的突出問題,確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務。省消防安全委員會將于2018年底進行現場核查驗收,對完成整治任務的地區(qū),予以摘牌銷案;對未完成整治任務的地區(qū),繼續(xù)掛牌督辦。整治工作驗收情況將納入省政府對各地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內容。各市排查上報名單中未列入省政府掛牌督辦的,由各市政府實施掛牌督辦,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要加強督促指導。
各地整治方案、工作聯系人名單,請于4月30日前報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。整治工作進展情況,請于每月2日前報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(聯系人:滕巧軍,聯系電話:020-87119078,傳真:020-87119173)。
附件:1. 予以摘牌的第九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(qū)
2. 掛牌督辦的第十批火災隱患重點地區(qū)
省府辦公廳
2018年4月20日